11月11日, 被执行人李某因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法律文书被霍山法院处以15日拘留。原本双休日在家悠闲自得的李某,不料因触犯法律而失去自由。
申请执行人刘某与被执行人李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被执行人李某偿还申请人刘某借款本金10万元及利息。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李某未按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限履行还款义务,我院依法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李某仍然拒不履行。为维护法律权威,霍山法院决定对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依法予以拘留15日,随即李某被送到六安市拘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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