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上午,我院刑事审判庭在但家庙镇但家庙村委会公开审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村干部、多名社区矫正人员及群众参与旁听。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汪某无证驾驶一辆改装拖拉机在某交叉路口遇陈某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两车交会,发生碰撞,造成陈某当场死亡。经认定,汪某负本起事故的主要责任。汪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且与被害人家属达成赔偿协议并履行,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庭审中,汪某认罪悔罪,法庭当庭宣判。
刑法的目的在于预防与惩罚犯罪并重,公开庭审重在警示大家牢记安全驾驶,对自身生命负责,为他人安全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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